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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隆回县2018年城市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公告

    信息发布者:唐秀娥
    2018-10-31 21:25:09    来源:转载   转载

    隆 回 县

    2018年城市低保对象年审复核

    公  告


    来源丨社区公示


    为精准识别对象,强化低保动态管理,根据《邵阳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方案》(市政办发〔2013〕21号)和省市有关社会救助文件及会议精神,决定在全县开展2018年城市低保年审全面清查审核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
    一、年审对象


    2018年10月底以前在隆回县辖区内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所有对象。


    二、年审内容


    主要核查低保对象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家庭收入、家庭财产、户籍、日常消费水平、身体状况等。


    三、年审时间


    2018年10月20日至2018年11月25日。


    四、保障标准


    2018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50元,即家庭人平月纯收人低于450元的城市居民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。


    五、年审程序


    1. 验证登记。低保对象本人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所在乡镇、社区进行登记,填写城市低保年审表。相关证件资料包括户口本、身份证、残疾证、疾病证明及其它有关证明资料,具体时间以乡镇、社区通知为准。


    2. 入户调查。乡镇、社区及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入户调查。


    3. 评议、审核、公示。乡镇对年审对象的家庭综合情况等进行民主评议,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,评议后结果进行公示。


    4. 审批。县民政部门对审核公示后无异议的对象实行集体审批。


    六、有关注意事项


    1. 低保对象必须本人验证登记。


    2. 低保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年审,如未及时参加年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。


    3. 低保对象家庭成员须积极配合年审入户核查工作,如不配合的按相关政策处理。



    隆回县民政局     

    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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